心存善意的治療病患,是完全建立在人與人之間的互信。
一個平安信賴的診療空間如此輕易遭到暴力破壞。社會安全與正義安在?
醫護人員被要求上醫學倫理,達到足夠學分才在換發執照。
其他人呢?
醫師公會應出面發表嚴正聲明,並採取立即處置措施。
上週五(3/13),賴奕菁醫師在服務的診所看診時,病患A女先搗毀診間內的設備,再猛力抓醫師的頭髮,同時以指甲猛抓醫師的臉頰致傷。賴醫師呼救後,診所的同仁介入制止,因A女緊抓賴醫師不放,僅能先行壓制,並立即報警處理。警方到達後,以暴力現行犯將A女逮捕至警局。
賴醫師至蘆洲派出所報案後,先至教學醫院驗傷,開立「甲種診斷書」,再回到派出所完成被害者筆錄,診所同仁則是以證人身份製作筆錄。警方在完成筆錄後,以「妨害醫療」(非告訴乃論)以及「傷害」(非告訴乃論)兩項罪名將A女移送。
在此醫療暴力事件後,賴奕菁醫師決定以自身經驗向醫療人員公開呼籲,面對醫療暴力絕對不要容忍:
1. 可以的話,請同仁協助制服現行犯,並立即報警處理。
2. 積極保存所有證物,包括所有的影音記錄。最好進行備份,甚至送上雲端保存。不要輕信他人勸誘交出代為保管,以免被扣住或銷毀,將來無法舉證。
3. 如身體有受到傷害,儘速驗傷,取得未來可用於訴訟的「甲種診斷書」。
4. 如有律師資源,建議在報警時就請律師陪同,以站穩最有利的位置。如無律師資源,報案後請立即物色合適的律師,因為未來漫長的訴訟很可能影響您的工作,應委請律師代理。
5. 加害者本人、同夥、家屬…等等,很有可能再度進行騷擾、暴力威脅,需提高警覺,一旦有異,立即報警。
6. 切勿與加害者私下和解。如在醫院服務,應請求醫院提供法律協助,堅持提告,將此醫療暴力事件「定錨」。如果立場遊移,則可能被院方因息事寧人而勸導和解。您可拒絕出席院方召開的和解會,或委託律師出席,以免再受到言語或肢體威脅。